名单公布!2021年郧阳区公开招聘教师 388人进入资格审查

时间:2021-06-18 21:34 来源:郧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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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郧阳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公示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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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安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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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地点

郧阳区教育考试中心二楼会议室(城关镇小石桥巷,城关镇政府旁边院内)。

所需材料及要求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为: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8月31日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21年8月31日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5.报考乡镇幼儿园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照片2张。

7.《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8.2021年以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打印,提供二维码版)一份。

9.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10.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缴纳面试费50元,符合减免条件的办理减免手续。

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时建议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不能到场的必须出示《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不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本次为资格初审,对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还将与调档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面试及后续所有环节需公告公示的,一律在郧阳网(http://www.hbyunyang.net)公示公告栏上发布,所有程序不一一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郧阳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5.考生参加资格初审时,所有考生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5米距离,现场量体温,体温超过37.3度,需在指定地点待审。十堰地区以外考生持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县级以上医疗、疾控部门出具的报告)参加资格初审。考生资格初审前28天到过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来郧参加资格初审(不真实提供28天行程的视同弄虚作假),本人可将资格初审资料委托他人参加初审。

6.咨询电话:郧阳区教育局人事股0719-72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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