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2021年度十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开始申报!

时间:2021-06-17 17:55 来源:十堰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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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图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5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全市工程技术、档案、农业技术、新闻、艺术、党校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等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水平能力测试要求:

通过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符合《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直接认定条件的,和符合免试政策的人员除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通过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在有效期内的水平能力测试。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申报2021年度职称评审有效。

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申报评审条件,在十堰市人社局网站/专题专栏/职称评定/表格下载处下载“2015年职称申报录入系统个人版”,安装后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

2.单位公示推荐。将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在单位公开,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单位可下载“2015年职称申报录入系统单位版”安装后集中填报,可生成花名册。

3.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审核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县(市、区)职改办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

4.市职改办复审。各推荐单位(部门)提供推荐申报人员花名册、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1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报送申报人员材料。市职改办复审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不合格的,将退回资料并取消申报资格。

根据《关于调整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十职改办〔2020〕5号)安排,农业系列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受理复审并组织评审,联系电话:8111850。

报送材料项目:

详情点击查看: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受理材料时间:

2021年全市中级职称递交材料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7月16日。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材料由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市职改办(市府路9号人社局406室)。请申报人员和单位在申报时间内递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19—8665733。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鄂财综发〔2011〕32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级15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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