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出炉。
该清单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列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河湖长制、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河湖岸线保护率、碳排放强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城镇污水处理率、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等在内的十多项考核指标。
该清单还列出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部门监管职责落到实处、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制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中心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等34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十堰日报 记者 纪枫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