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市委书记来信,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县委书记,我一定履行好换届风气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十严禁’纪律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日前,我市某县县委书记说。
换届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采取多种措施抓严抓实换届风气监督。
市委书记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分别致信全市10个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督促各地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既挂帅、又出征,当好一线总指挥;要求各地组织部门和组织部长主动扛起严守换届纪律、严格风气监督的直接责任。
为压紧压实换届风气监督“五类责任主体”具体责任,我市研究制定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风气监督“五类责任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委履行换届风气监督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组织部门履行直接责任,人大、政府、政协、统战、宣传、政法等部门在市委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通过“十堰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我市向广大党员干部推送《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函》,逐级发放严肃换届“十严禁”提醒卡4万余张,组织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1.7万余份,拧紧党员干部思想“阀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换届纪律,自觉维护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此外,我市还挑选政治可靠、业务熟练的精兵强将组建7支换届风气巡查组,围绕责任落实、教育宣传、严明纪律、监督查处、执行换届政策、执行监督制度等6个方面,对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开展巡查,实现巡查全覆盖。(十堰日报 通讯员 贺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