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市人社局将2021年第二季度在我市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家单位及个人向社会予以公布。这2家单位及个人共计拖欠29名劳动者37.15万余元工资。
2021年1月7日,张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朱某投诉称,湖北车来车往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湖北车来车往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拒不支付朱某2018年8月至10月工资报酬共计14596元。劳动保障监察员通过多种方式,始终无法与湖北车来车往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尚某、实际经营人陆某取得联系。2021年2月5日,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至今,湖北车来车往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尚某、实际经营人陆某未到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调查处理,存在逃匿行为。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1年3月19日,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张湾区公安分局处理。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2020年11月3日,郧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河南籍工人周某等人信访转办件,称郧阳区鲍峡十巫高速段西河2-5#桥的承台、系梁、墩柱及盖梁等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项目负责人曾某涉嫌拒不支付28名农民工工资35.7万元。2020年12月10日,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曾某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茅坪村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通过短信告知曾某于2020年12月17日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员多次与曾某联系无果,其至今未履行支付义务。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1年5月12日,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郧阳区公安分局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云上十堰讯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周元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