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的通知
6月1日,十堰市社会保险局发布关于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定,按省人社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拟于8月份上线运行全省集中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为确保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迁移准确无误,保障全市参保人员权益,自6月15日起至新系统上线期间暂停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即将办理退休的人员特事特办,继续受理),待省集中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后,再重新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
十堰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咨询电话
十堰市市本级:0719-8465549
郧阳区社保经办机构:0719-7106706
丹江口社保经办机构:0719-5233847
竹溪县社保经办机构:0719-2722342
竹山县社保经办机构:0719-4230615
房县社保经办机构:0719-3229922
郧西县社保经办机构:0719-6237366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
2021年6月1日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