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 左晨 通讯员 熊习岸 李斌)5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十三五”以来,十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丹江口水库水质长年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全市优良水体比例达94.6%,十堰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7天,达标率94.8%,PM10、PM2.5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生态示范创建方面,“十三五”以来,十堰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地66个,创建生态乡镇135个、生态村1523个,全市8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丹江口市、竹溪县分别荣获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生态环保制度机制创新方面,十堰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制定了《十堰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创新被列为湖北省改革十大典型之一。
此外,十堰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全市上下生态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十堰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分别达94.94%和91.84%。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