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夏捍东)5月25日下午,由市城管执法委、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联合召开的十堰城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提出要求,通过半年集中整治,确保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2019年和2020年同期平均值。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2019年和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12天和347天,空气质量明显提高。
会议提出,专项整治涉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渣土扬尘管理、开挖山体管理、储备用地管理、道路清扫保洁、运输车辆管理和房屋拆迁管理。要求城管执法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投公司以及各区政府(管委会)从5月25日起启动专项整治,确保10天内扬尘漫天问题得到遏制;要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及时查处,做到措施、责任、执法、配合“四个到位”。同时,强化机制保障,严格落实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半年的集中专项整治,切实整改并消除影响十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打造“净、平、明、绿、美、畅、优”城市容貌、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幸福指数。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