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借条打假官司!十堰一男子被判3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时间:2021-05-21 18:05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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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周青青)同居关系破裂,男子为了骗取钱财,竟然生出了虚假诉讼的邪念。近日,由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宣判,被告人袁某也因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最终亲手把自己送进了铁窗。

2016年初,被告人袁某在得知被害人赵某某丈夫在工伤中死亡,获得巨额赔偿金情况下,经人介绍,蓄意结识被害人赵某某,两人随即以男女朋友名义同居,后因琐事袁某与赵某某之间产生不和,双方决定解除同居关系。同年8月9日,经乡镇司法所与村委会主持调解,双方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进行了结算,赵某某给付袁某6万余元,同时解除同居关系。随后,赵某某离开房县外出打工,被告人袁某想骗取赵某某财产,便伪造了一张署名为赵某某,借款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借款金额为15万元的借条,一场袁某精心编制的犯罪网就此张开。

2016年8月15日,袁某持伪造的借条提起民事诉讼,因无法直接向赵某某送达诉讼文书,经公告传唤,该案缺席审理,袁某作出了虚假陈述,致使法院判决赵某某返还袁某人民币15万元。之后袁某申请强制执行,被害人赵某某被强制划拨4.7万元发放给袁某。

被害人赵某某于2020年6月向房县人民检察院申诉,经过审查,房县人民检察院通知房县公安局对袁某立案侦查,房县公安局于8月10日立案,10月8日袁某在广州被抓获归案。

2020年12月10日,房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至房县人民法院。日前,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袁某伪造借条,以捏造的事实向他人提起民事诉讼,其行为不仅妨害司法秩序,同时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较为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袁某自导自演的虚假诉讼终于落幕,最终迎接他的不是满心期待的钱财,而是法律的严惩不贷。假借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浪费司法资源。司法机关必将重拳打击虚假诉讼犯罪,切实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实现司法可信赖、正义可期待、权利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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