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5月10日消息,日前,引发社会关注的“山东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有了新进展,法院已经裁决对其执行收监。
2015年8月至12月,时任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朱某宇因没有能力偿还个人债务,利用其职务便利编造借款企业需要贷款周转资金等理由,以借款企业的名义与受害人王学军经营的滨州市蓝色物资有限公司、受害人张玉刚签订借款合同并作为担保人,先后实施4次合同诈骗,数额共计1100万元。受害人以朱某宇涉嫌合同诈骗为由报警。
2020年1月10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以朱某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责令其退赔受害人1097万元。朱某宇不服,提出上诉。同年4月1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二审之后朱某宇并没有入狱服刑,而是以“保外就医”之名继续逍遥法外。
2020年12月,经受害人张玉刚反映,“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同年12月12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朱某宇暂予监外执行案情况通报》,经详细调查,确认朱某宇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但张玉刚并不认可调查结果,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更换医院对朱某宇进行体检。
重新体检后,经认定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近日,滨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法院已经裁决对朱某宇进行收监。对于此案是否有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在调查当中。
媒体评“获刑14年未坐一天牢”:保外就医不能成为逃刑工具
@央广网4月30日消息,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朱某宇诈骗超千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却未收监,此事有了新进展——法院已经裁决对其执行收监。
从孙小果“死而复生”到巴图孟和“纸面服刑”15年,再到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这背后都暗藏“保外就医”的鬼魅影子。“保外就医”本是对重大疾病患者特事特办,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司法对罪犯健康权益的保障。这一人性化关怀措施却被部分人钻了空子,成为权力与金钱合谋操弄的工具,使得犯罪者逃避法律惩戒,不用实际服刑而逍遥法外。此举严重破坏了司法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亦因放纵罪犯,容易诱发再次犯罪,伤害社会和人民群众,负面影响极为恶劣。
因此,需要完善规则制度,厘清“保外就医”标准,细化执行方案,堵住程序漏洞。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则要把好审查关口,不得随意宽宥。每一桩“保外就医”均应实施全程可追溯,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对徇私舞弊者严惩不贷,不留下操作空间。同时,要鼓励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全面监督,让“保外就医”无隙可乘。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