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建筑是一个城市的骨架,环境是一个城市的容貌,那么,文明就是城市的灵魂。
2020年11月20日,十堰以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第一名的成绩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
当“创文”敲开十堰的大门,当十堰日复一日与细节对话,一张属于自己的城市名片,正倾情写就!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开局之年。4月22日上午,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二季度工作推进会在市创文办1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报一季度市域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和城区城市管理考核结果,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推进第二季度创文重点工作。(点击链接查看>>>)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创文指挥部副指挥长胡志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创文指挥部副指挥长吴烨,市委常委、副市长顾林出席会议。
会议发布了《十堰市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2021-2023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全市未来三年的创文工作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不断巩固拓展文明创建成果,奋力争当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那么,2021年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干什么?怎么干?又会给市民群众带来怎样的民生红包?赶紧来看看吧!
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鼓角争鸣、催人奋进,未来三年,十堰将这样干↓↓↓
山刚水柔,日月穿行,我们是文明创建的最大受益者。文明,留给这座城市的将不仅是沉淀的荣耀,更是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动力!
奔走在这条路上,350万十堰儿女将继续用蓬勃的激情谱写城市文明发展新篇章。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