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先后被纳入国家两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支持范围,共投入资金12.27亿元,在全市10个县(市、区)1641个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让乡村既有“颜值”又有“气质”。
近年来,我市实行“整体规划、整县推进、重点区域全面覆盖”模式,推广适宜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累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584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500公里,污水日处理能力达3.1万吨。目前,全市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乡镇135个、生态村1523个,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十堰日报记者 潘世新 通讯员 郑巧丽)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