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十堰这项考试时间确定,附时间安排表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1-04-07 08:54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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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将于4月10日、11日在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考试,现将有关考试事项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按时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准考证,认真复核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与自己所要报考信息相符,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试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健康绿码,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考须知

根据疫情期间考试安排,本次考试分5个场次进行组织,上午场次的考试时间分别是8:00—9:30、10:30—12:00,下午场次的考试时间分别14:00—15:30、16:30—18:00。每个场次考试考前5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照入场时间要求进入考点,并根据考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入考场,防止看错日期、时间、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

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讯工具、摄像设备、存储设备、具有记忆功能的计时、计算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除证件、笔、橡皮等基本考试工具外,桌面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本次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1),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入场时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五、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请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提前熟悉考点地址,规划交通线路,做好出行安排。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详细地址(附件2):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十堰广播电视台对面,考生可乘坐16路、31路、33路、96路、38路、36路公交车在市广电台站下车。

六、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其他考试规定,开考1小时后,考生可以交卷。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滞留考场,避免人员聚集。

七、考试期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范自己的考试行为,做到诚信应考、文明考试,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

附件:

1.《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考点学校路线图

3.《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笔试考场分布图》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21年4月6日

附件1:

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就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考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考生应在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列队入场,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卡为绿色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七、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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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路线图)

附件3:

QQ截图2021040708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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