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叶旭升)3月18日上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志莉,就新任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开展集体谈话。
胡志莉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做到知责于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做到履责于行,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引领保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要做到担责于身,始终践行新时代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进一步抓好党的制度建设,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成效、工作成效。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