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百万嫁妆男方分两成 法院:结婚前后归属大不相同

时间:2021-03-09 18:28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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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百万嫁妆男方分两成,具体怎么回事?

近日,一则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引发关注。夫妻双方就女方父母当时给的嫁妆,如何分割起了争执,一辆奥迪车和百万汇款成争议焦点。

厦门思明区法院表示,结婚登记前后给的嫁妆,离婚时归属可大不相同。

在结婚登记前几天,女方(小玲)的父亲买了一辆奥迪轿车,登记在男方名下。此外,两人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的父亲还转账100万元至女方的账户。

男方(小军)认为,轿车是婚前购买,既然登记在其名下,是女方父亲赠与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返还。此外,100万元属于两人的共同存款,这笔钱后来交给岳父理财,产生的收益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父亲表示,给女儿汇款100万元只是为了有个存单在婚礼上撑场面,并没有赠与女儿和女婿的意思。

判决:奥迪车归男方所有 百万汇款女方得80%

关于奥迪轿车

法院认为,在结婚登记前,小玲父亲与小军共同提车,将车辆登记在小军名下,应视为对小军的单方赠与。现在没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车辆属于小军的个人财产。

关于100万元款项

法院认为,这笔钱是在结婚登记后转账的,并于婚礼上展示,寓意长辈对孩子未来婚姻生活的祝福,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再结合夫妻双方的聊天记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玲父亲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不过,考虑到100万元款项来自小玲父母,小玲与小军结婚至离婚的时间较短,以及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酌定小玲分得100万元款项及75000元收益的80%,小军分得20%,即由小玲向小军支付21.5万元。

说法

结婚登记前后给的嫁妆

离婚时归属大不相同

审理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法律精神,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的,一般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加上父母也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一般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官表示,现实生活中,不少父母一方面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在子女登记结婚之后碍于情面,也不会去做这样的表示,导致子女离婚时产生纠纷。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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