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永续 十堰古稀夫妻病逝后先后捐献遗体

时间:2021-02-17 11:27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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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享年75岁的李福元在医院病逝,按照其生前遗嘱,他的遗体被捐献给湖北医药学院,其中骨架被制作成医学标本,陈列在学校生命科学馆内,供教学使用。

6个月又15天后的2月14日,在西方情人节的夜里11时30分,李福元的妻子张晓萍追随丈夫而去,在“特殊”的日子里,他们在另一个世界“重逢”。按照张晓萍的遗愿,她的遗体将无偿捐给湖北医药学院,将全身制成标本,用于学院医学研究。

不久后,两位老人的遗体标本将被一起安置在湖北医药学院。在生命的尽头,夫妻俩选择了用这样的方式将自己永远献给十堰市。

完成生命最后的谢幕

当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如何体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呢?享年72岁的张晓萍和享年75岁的李福元交上了一份自己最满意的答卷。

2020年7月30日下午4时30分,李福元因病去世。

2021年2月14日晚11时30分左右,正准备去厕所收拾的张晓萍突然倒地,疑似急性心梗,连女儿倒了一杯热茶都没能来得及喝上一口,便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湖北医药学院志愿遗体捐献文化室内哀乐声奏响,家人们神情肃穆,眼含泪水伫立在大厅中央,送别了张晓萍。从大厅到灵柩前,仅有的十几步距离是那么漫长,鞋底敲击在地板的声音、亲友忍不住的抽泣,无一不是对老人离世的悲痛写照。

灵柩内,张晓萍安详地躺着,她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渊博的学识,却满怀勇气与广阔胸襟与丈夫做出了同样的决定,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学研究。

夫妻清苦一生相伴直到永远

因为不知道下辈子还能不能相遇,所以这辈子他们携手同行,无论疾病或是贫穷,无论富裕或是健康,他们不离不弃。

他是河南省宝丰县人,1965年12月参军入伍,1970年1月转业到十堰市第二汽车制造厂(原5740厂)工作,是工厂里干活的“一把好手”;她是河北石家庄深泽人,1971年2月,随丈夫李福元来到十堰第二汽车制造厂。

来到十堰后不久,夫妻两人迎来了自己的两个孩子。因为没有高学历,也没能把工作解决,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了李福元的身上。女儿李雅蓉回忆起当时的经历:“我从小不知搬了多少次家,甚至居住在只有一面挡风墙的大棚内,夜里还能听见狼叫。因为那时候母亲并不属于二汽的员工,没有任何待遇可言,一家人的穿衣吃饭都需要溢价买票,生活不知有多辛苦。”直到上世纪80年代,张晓萍和李福元一家才住上了单位分配的房子里。

为了生活,张晓萍一直在做零散工,她曾经在理发店打工,每天从早上忙碌到深夜却只能分得收益的30%。 在儿子李东杰的印象里,因为家里穷,父母一辈子都没穿过几件新衣服。“母亲有时候还会在垃圾堆里捡衣服,碰到能穿的衣服帽子,拿回家洗一洗晒干了就穿在身上,她说这就是自己的新衣服。”

“老伴是老来作伴” 李东杰回忆道,父母一直过着清苦平淡的生活,但他们的感情却十分好。李东杰说,因为父亲患有心脏病等疾病将近30年,母亲多年来一直在身边不离不弃地照顾着老伴。在父亲去世的三年前,他的病情恶化,每周需要去医院进行三次透析,为了不打扰自己和姐姐的工作,母亲每周推着轮椅将丈夫送到医院,风雨无阻。“我曾不止一次的提出要送老两口去医院,他们也一口拒绝,母亲总是说不用了,他们能行。”回忆起过往,李东杰的眼眶泛红,泪水顷刻间涌出。

捐献遗体是夫妻两人最后的遗愿

如果有一天,所有的疾病都有了治疗的办法,那么这个世界上的人就会少很多痛苦与分离。

从李福元患病起,他便想到过自己的身后事。“当时父亲说不想买墓地,不仅贵而且没有任何意义,想过将骨灰抛洒在江里,想过树葬,想过火葬,直到住院时得知了遗体捐献的方式,他说想让自己发挥最后的作用。”李东杰说,父亲不止一次跟自己提过这些想法,当得知遗体捐献的方式后,父亲没有过多的犹豫就想要将遗体捐出。

“父亲去世了,要把还能用的器官捐献出去,为社会再贡献一点力量。我不敢想象他的身体还要被划得体无完肤。”两位老人的女儿李雅蓉坦言,自己原本无法理解与支持父亲的想法。

“人总得为社会做些什么,尽自己的最大努力……” 这是父亲留下的话,李雅蓉终于想通了这件事,支持父亲的决定。当父亲去世后,一家人便为父亲签下了遗体捐献书。而这一切也深深印刻在张晓萍的心里。在丈夫的遗体捐献现场,张晓萍决定追随丈夫的脚步,主动询问了湖北医药学院形态学副主任李勇关于遗体捐献的事宜。

2月16日,李东杰与姐姐李雅蓉完成了母亲生前最后的遗愿,与湖北医药学院签署《湖北省遗体捐献自愿书》,并完成了捐献。等三四年后,张晓平的遗体标本完成,会将原本搭过两个支架的心脏取出,用以研究。

从见证李福元遗体捐献再到今天的张晓萍遗体捐献,两位老人的后人看到这一番情景,落下眼泪,“我感到他们‘重生’了,见证了他们不离不弃,他们用另一种方式将生命得以延续,他们夫妻生得平凡,死得伟大。”

“生而为人,这样的情怀不禁令人敬佩。”学校如是注解这对遗体捐献夫妻的人生。

他们是全市首对将遗体捐献的夫妇

在志愿遗体捐献文化室的一面墙上,悬挂着二十多位遗体捐献者的照片,上至94岁老人,下至仅9个月大的孩子。而李福元和张晓萍则是全市首对将遗体捐献的夫妇。

从湖北医药学院的数据显示,近3年多以来,我市共有26人自愿捐献遗体。李勇介绍,这些遗体主要在科研和教学两方面做出贡献,遗体将作为以学生的培养和临床医师的培训使用。

“随着人们观念的逐渐转变,有越来越多的人慢慢接受着遗体捐献,一年来有将近30人自愿签下了《湖北省遗体捐献自愿书》,对于这些爱心人士捐献的遗体,医学生们都很感激,也很尊敬。”李勇说,目前遗体少,只能是用于研究生学生进行实际操刀,而每年数以千计的本科医学生们只能通过观摩的方式学习。

湖北医药遗体捐献须知

1、本人自愿,并经直系家属同意即可进行申请登记。

2、捐献人在法律上属于正常死亡,无法律纠纷或争议。

3、捐献人因急性传染疾病死亡,我校不予接受。

4、我站接收之遗体皆为无偿,办理移交时遗体由我校负责转运。我校出具遗体无偿捐献证明一份,并为家属颁发遗体捐献荣誉证书,以作纪念。

5、可在我校遗体捐献文化室进行简单的遗体告别。

捐献方式

李勇介绍,遗体捐献不同于器官捐献,遗体捐献对遗体本身没有过多要求,只要是自愿且不存在传染病即可接受。对于有特殊疾病的遗体,甚至可能将病变器官单独取出,对疑难杂症的研究意义深远。

遗体捐献流程:了解遗体捐献须知→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移交→遗体防腐及后期处理→供医学教学或科研使用

遗体捐献自愿书填写

1、遗体捐献自愿书可到我校遗体捐献接受站现场及十堰市红十字会领取或通过快递邮寄给您,也可网上下载志愿书,填报完后邮寄给我校或十堰市红十字会。

2、请认真填写“湖北省遗体捐献自愿书”两份,我院存一份,捐献者本人或家属保留一份。

3、填写遗体捐献自愿书时,志愿书中捐献者委托的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再由旁系亲属),这样捐献遗体时便于遗愿的落实。在家属代表签字,原则上只需一名直系家属签字即可生效,但最好是多名直系家属签字。捐献者应在身体健康一栏上填写自己患有何种病、遗传病及传染病,以便将来充分发挥遗体的作用。

遗体移交

1、志愿捐献遗体者去世后,应由其户主、直系亲属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同时由捐献执行人尽早通知我院接受站商讨接受遗体的有关事宜,夏季不超过12小时(冷藏处理可稍延长),冬季不超过24小时。

2、在捐献遗体移交我院时,遗体捐献执行人持“湖北省遗体捐献自愿书”并出具死亡证明办理移交工作。亲属需提供捐献者个人简历一份及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后期用于上志愿捐献遗体纪念墙。

遗体防腐及后期处理

1、根据医学教学或科研需要,我们将对捐献遗体进行药物防腐固定等技术处理,以供教学解剖或人体标本制作。

2、遗体经多年使用后对残留的部分将火化处理,骨灰埋葬于我校山中树下。

3、我们将尊重捐献者为医学献身的精神,遵照生前遗愿,合理安排,充分发挥遗体的作用并保证捐献遗体用于医学教学及科研和临床,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志愿捐献遗体接受站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9-8875300

邮箱:2262646270@qq.com

遗体捐献相关问题答疑

问:十堰市接受志愿捐献遗体的单位有哪些?

答: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在市红十字会设有遗体捐献相关科室,利用此公共平台为本地大专院校、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本市地处鄂西北山区,交通信息相对闭塞,此公共服务平台正在完善中,志愿捐献遗体申请者,可与湖北医药学院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直接联系,器官捐献者也可与东风总医院器官移植中心联系。

问:志愿捐献遗体有何意义?

答: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一方面学生通过亲自动手解剖遗体,可以很好了解人体组织器官的形态结构,为将来学好医学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了解疾病的发生、发展,寻求科学的治疗手段提供帮助。同时通过器官的移植,在照亮别人生命的时候使自己的生命光辉得以延续。

问:填写志愿捐献遗体的申请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答:填写志愿捐献遗体申请表时,申请表中捐赠者委托的人最好是自己的下一代,近亲属或挚友,并与其亲属积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这样捐献遗体时便于遗愿的落实。在家属代表意见一栏,原则上只需一名家属签字即可生效,但最好是多几名家属签字。捐献者应在身体健康一栏上填写自己患有何种病、遗传病及传染病,以便将来充分发挥遗体的作用。

问:接受志愿捐献的遗体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志愿捐献遗体者去世后,应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同时由执行人通知市红十字会或我校收运遗体,然后与登记接受站商讨接受遗体的有关事宜,登记接受站将尊重志愿捐献遗体者生前遗愿,合理安排,充分发挥遗体的作用。

问: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如何办理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手续?

答:生前有意愿捐献遗体但未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无书面意向、遗嘱和委托的,本人临终前或身故之后(包括在本市死亡的外地公民),可由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捐献手续,但必须由所有直系亲属共同签署同意捐献其遗体的声明书。

问:遗体后期是如何处理的?

根据医学教学或科研需要,我校将对捐献遗体进行药物防腐固定等技术处理,以供教学解剖或人体标本制作。遗体经多年使用后对残留的部分将火化处理,骨灰埋葬于我校山中树下。(来源:秦楚网 记者 杨天娇 通讯员 鲍晓宇 熊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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