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月没能证明“我爸是我爸”!涉事公证处重组!

时间:2021-02-09 10:37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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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广东关于“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循环证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前,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时,要求市民循环证明“我爸是我爸” ,被国务院通报。2020年10月20日,当事人已取出7万元继承款。此外,惠州市纪委监委问责12名相关责任人,对惠阳区公证处进行重组。

事件回放

7个月没能证明“我爸是我爸”!

2020年10月这个话题上了热搜

陈先生父亲2020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留下7万余元存款。3月2日,陈先生拿着存单(知道父亲存单密码)去银行取款时,由于不能通过银行人脸识别系统,取款没有成功。

银行工作人员说,他这种情况属于存款继承,应向本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银行机构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支付。就此,陈先生踏上了办理继承公证、证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长循环……

陈先生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来回跑了7、8次,历时7个多月,还是没能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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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

问责11人!公证处被重组

据通报,“父子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证明事项,也属于民政部确定的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督查发现,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时,置有关要求于不顾,依然反复要求群众赴当地公安部门、居委会开具“父子关系”证明,循环说明“我爸是我爸”,导致群众长达7个月无法办理继承公证。

针对上述问题,广东省公证协会 2020年11月25日公布全省《公证事项办理材料清单》 ,共分为48大项224小项,明确了办理各类公证所需材料清单、最快办结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在清单后对需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注解,统一全省公证机构证明材料的采信标准。

惠州市惠阳区政府 迅速协调当事人父亲原单位提供有关人事档案和履历表复印件,证明继承人顺序。惠阳区公证处当天受理公证申请,当事人在2020年10月20日取得继承权公证书,顺利取出7万元继承款。

10月28日,惠州市司法局 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证机构开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活动的整改方案》,制定9条整改措施,提升公证机构便民服务水平。

2020年10月以来,惠州市 对面向群众的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将收集到的国务院各部委取消的705项证明和广东省取消的1220项证明相关材料印发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进行比对自查,及时整改。截至2020年底,惠州市直部门精简证明事项100项,各县(区)精简证明事项693项。

惠州市纪委监委 问责12名相关责任人 ,责成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协调引入惠州市阳光公证处提供公证服务,解决本地服务力量不足问题,并对惠阳区公证处进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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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陈先生终于取得继承权公证书

此前通报

据此前报道,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发布《关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要求群众提供循环证明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通报称,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公证书办理难银行存款无法取出”问题线索,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赴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进行了实地督查。督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惠州市惠阳区公证机构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导致群众七个多月无法办理继承公证。

陈先生第一次去惠阳区公证处 办理公证时,虽然陈先生向公证处提供了户口本,而且陈先生与父亲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并能证明两人父子关系,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却依然要求陈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于是,陈先生就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却告诉陈先生亲属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

陈先生第二次来到公证处 说明派出所不予办理关系证明的情况后,公证处说到派出所复印户籍底册也可以。陈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但派出所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办理复印户籍底册。

陈先生第三次到公证处 ,公证处说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陈先生又到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则说依据民政部规定,不予陈先生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陈先生第四次来到公证处 将情况说明,但公证处却说没有证明就无法办理公证,此事就此陷入僵局。

此后大半年里陈先生多次奔波于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和居委会之间,但问题迟迟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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