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警方通告!这些人速速退缴非法所得!

时间:2021-02-05 10:09 来源:十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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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缴退非法所得!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因湖北华江银融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含十堰、郧阳、郧西、房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昨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公安分局发布通告要求相关人员主动退缴非法所得。

关于敦促湖北华江银融

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行为人退缴非法所得的通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投资受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湖北华江银融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含十堰、郧阳、郧西、房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退缴资金问题公告如下:

湖北华江银融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十堰地区各分公司管理层、业务员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将自己在该公司期间收取的提成、佣金、管理绩效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指定账户(账号:621768150219685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十堰市分行北京路支行,该账户已被公安机关冻结),争取从轻从宽处理,退缴务必注明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凭证统一交至公安机关各办案单位。拒不退缴涉案钱款、转移财产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并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湖北华江银融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工作专班

2021年2月4日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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