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德立法,德法共治。2021年1月1日,十堰市正式实施《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维护,对此,十堰市创文办发出倡议。
做一个行为文明的人
——践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1年1月1日,《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正式施行。为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大力推动我市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我们倡议:
一、争做《条例》的学习者。要积极主动学习《条例》,同时带动家人亲属、亲友同事、左邻右舍学习《条例》,达到“熟知熟记”的学习效果。
二、争做《条例》的宣传者。要积极主动宣传《条例》,通过微信、抖音、社区活动等传播方式转发推广,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传播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达到“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三、争做《条例》的实践者。要积极主动遵守《条例》,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或制止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要弘扬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人人遵守”的文明新风。
《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我们每一位市民的共同维护。我们要做一个行为文明的人,让文明行为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让文明理念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我们的行为标准,为营造“崇德向善、弘扬正气、奉献社会”的良好风气贡献力量!
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