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已启动 14日起报名

时间:2021-01-12 18:41 来源:市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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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十堰考区报名工作已经启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4日至17日。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4日9:00至17日16:00;网上审核时间为1月14日9:00至17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到1月19日24:00;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8日至13日;笔试考试时间:3月13日(周六)。

考生登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审核(24小时之内)→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报名成功。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应为十堰市户籍或在十堰市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三及以上在校生或持有十堰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人员。学历条件:(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接省通知:十堰市四所中等职业学校,即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郧阳科技学校、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不能再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笔试报考费缴费标准为每生每科70元。笔试报名设立网上审核点两个,具体情况如下: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仅审核汉江师范学院在校大三大四报考学生,联系电话:0719-8846020;十堰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其他类型考生,联系电话:0719-8666511。

市招生考试院提醒,请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提前到十堰市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面试报名时必须提供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十堰市四所中等职业学校(即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郧阳科技学校、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考生不能再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考生可于2021年4月16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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