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羽飞)4月23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勤、刘学华、余春存、佘立柱、曾勤,秘书长卢熹昌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鑫,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8人,实到3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对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办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和管理情况报告、全市“61”产业强农计划推进情况报告、2018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师永学要求,要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健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重视运用满意度测评结果,强化督办监督、跟踪问效,推动相关工作上台阶。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