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公告!寻找与十堰这4名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

时间:2020-02-01 19:28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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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宋某,男,28岁,汉族,武汉务工人员。2020年1月20日上午10时自驾车从武汉回竹溪县。患者1月28日因发热就医,1月30日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于2月1日1时55分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经核查,患者1月21日(腊月27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在城关镇新合作超市负一楼真知味快餐店用餐,请市民认真回顾凡1月21日(腊月27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在城关镇新合作超市负一楼真知味快餐店用餐者,立即与县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19—2722329)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719—2721008)联系。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王某某,男,43岁,汉族,户籍地湖北省广水市余店镇,现住竹山县官渡镇官渡街村扇子垭,2020年1月19日乘坐广水至十堰的K4541次列车(8号车无座)到达十堰火车站,8:00乘坐大巴到达竹山县汽车客运站(车牌号、同车人员不详),1月20日14:00左右乘大客车回官渡镇家中。1月21日至1月23日在官渡镇亲戚家就餐。1月24日在家,当日下午出现不适未就诊,1月25日至1月28日在官渡镇卫生院隔离留观,1月28日转运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1月29日诊断疑似病例,1月31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及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王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王某某1月19日至1月24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王某某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联系。

十堰市疾控中心:0719-8653676;竹山县疾控中心: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拜年、不串门、不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陈某某,男,32岁,汉族,竹山县得胜镇人,在武汉市汉阳区某医药集团上班,居住武汉市汉阳区龙珠路某小区。陈某某于1月20日8:30乘坐G6817次高铁(12车05D号)于10:27到达十堰东站,11:30在十堰东站乘坐十堰至竹溪的大客(车牌及同行人员不详),14:00左右在竹山县潘口高速路口下车,乘坐到得胜镇的面包车于15:00左右在文峪村下车(车牌及同行人员不详);1月24日下午出现不适;1月26日12:00左右到得胜镇卫生院就诊、查血、购药;1月27日再次在得胜卫生院就诊并转诊至县人民医院,同日诊断为疑似病例,1月31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及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陈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陈某某1月20日至1月27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陈某某有密切接触,如有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联系。

十堰市疾控中心:0719-8653676;竹山县疾控中心: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拜年、不串门、不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杨某,男,55岁,竹山县城关镇人。杨某于1月22日在家与武汉返乡亲戚有共同进餐史,1月23日下午自驾车与弟弟一起到得胜镇文峪村祭祖,晚上约21:00一同返回竹山县城,1月24日至1月25日在竹山县城关镇莲花村杜家沟父母家居住两天,其间出现不适。1月26日在竹山县中医院就诊后被收治入院,1月29日诊断为疑似病例,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及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杨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杨某1月22日至1月26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杨某有密切接触,如有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联系。

十堰市疾控中心:0719-8653676;竹山县疾控中心: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拜年、不串门、不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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