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十堰 推进人体器官捐献

时间:2017-04-01 08:02 来源: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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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周亚晖 报道:6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有旺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十堰开展《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歌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勤,副市长刘运梅,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有群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检查组深入东风公司总医院,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检查组一致认为,十堰在《条例》的贯彻实施上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支持,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倡导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参与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不断增强全社会生命科学观及依法捐献意识。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条例》要求抓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规范,使人体器官捐献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密切协调配合,打造高素质工作队伍,为《条例》实施提供坚强保证,为“五个湖北”建设及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张歌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按《条例》要求推进十堰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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