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客户端
十堰广播电视台
记者了解到,《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标准,非现场销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现场销售经营者,应按承诺内容或双方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
编辑:万林
近6亿元消费补贴!湖北推出超1600场促消费活动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进口水果安全消费提示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延长至12月底
物美价稳 寿康永乐备足年货迎新春
事关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多部门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