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新语丨文明的呵护,不能让制度和法律缺位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浅谈之二

时间:2022-07-26 17:11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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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

社会文明素养的养成,源自内心的自律和社会的约束,两者缺一不可。

大家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新闻:交警深入司机家中或司机单位开展“敲门行动”,原因是司机开车过斑马线时没有避让行人,被电子眼抓拍后,交警跟踪追击,上门进行法规教育,并要求写出改正承诺书。这一“敲门行动”的开展,确实对司机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得到了有效制止。诚然,改变不文明陋习确实需要一个过程。文明是管出来的,自然衍生的文明是不存在的,它需要内心的自律和社会的约束,两者缺一不可。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文明的呵护,不能让制度和法律缺位。只有制度和法律能规范人的行为,唤起人们的文明意识,让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管还要遵循“违必管,惩必严”的原则,增加不文明行为成本。推行信用约束制度,交警的“敲门行动”就是让信用承诺成为约束不文明行为的契约,增强不文明市民的自我管理意识。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活动中,执法部门要敢于“亮剑”,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媒体要曝光不文明的人和事,让不文明的人感到脸红,让不文明行为无所遁形。广大市民群众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制止、举报,用爱和责任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专题链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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