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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离婚房产律师联系方式

作者:197m1v 时间:2023-05-20 10:10:21

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院提起民事诉讼。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男方起诉离婚条件要哪些?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有关男方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钱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起诉条件: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则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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