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8月1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要求,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19日零时解除张湾区车城路街道、红卫街道、汉江路街道、花果街道、工业新区临时性管控措施。
二、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小区、村组、楼栋为单位,继续规范落实阳光栖谷小区、宜家天成小区2栋、曾家村王湾路85号楼栋等重点风险点位的管控,并适时调整。
三、严格核酸结果查验。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优化设置核酸检测点,方便市民检测。市民出入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商超、酒店、影院等公共区域和“十小场所”,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主动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相关单位须严格落实查验。
四、强化四方责任,提升防控实效。增强市民防护意识,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来堰返堰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加强对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车辆、货物管理。
五、全面开展无疫情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参与无疫情单位、无疫情学校、无疫情商场、无疫情社区(村)、小区、楼栋等创建活动,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
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