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农集贸市场防控指引

时间:2021-10-19 09:27 来源:省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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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高风险地区,建议农集贸市场休市或缩短营业时间,同时限制顾客数量。

二、 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 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并组织演练,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三、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 个人防护。符合应检尽检对象人员定期接受核酸检测。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四、 对进入农集贸市场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五、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

六、 加强地面、摊位等清洁消毒,市场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

七、 加强公共卫生间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应及时清除公厕 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八、 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市场应设立集中、规范的垃圾站 /房(应密闭),并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每户配备加盖垃圾桶(箱)。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九、 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做好重点经营区(如宰杀加工区)的隔离防护,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十、完善给排水设施,地面设下水明沟,下水道保持畅通, 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无积水淤积物;应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便于污水的冲洗消毒;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规定。

十一、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确保市场内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识。

十二、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建议釆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十三、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釆用肘臂遮挡。

十四、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禽畜肉类和熟食区的员工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佩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顾客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十五、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六、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 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七、其他要求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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