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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妥尔油DTO

作者:197i5u 时间:2024-04-22 23:34:30

台湾妥尔油DTO,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沙县马铺化工产业集中区,公司地处福建重点林区,毗邻京福高速、厦沙高速、泉厦高速和205国道,距沙县火车站25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DTO:数据传输对象。个人理解:就是个实体类对象,减少参数麻烦,减少请求次数。将你想要的数据重新封装到一个新对象当中,用于交互。持久对象,对应数据库的表。业务对象,将业务逻辑封装成一个对象。可以理解为 PO 的组合,例如:我们可以以教育经历、工作经验、社会关系作为 PO,将这者封装成一个简历(BO)。数据传输对象,用在需要跨进程或远程传输时,不包含业务逻辑。DTO 可以隐藏 server 端的表结构,例如:一个 PO 100 个属性,DTO 只返回其中的 10 个属性。

关于其它的vo,bo,po,do等可以看看知乎的这篇文章。因为个人水平,很多地方翻译的不通顺和晦涩,如果你选择继续往下看,请不要高估了我的英文水平。当然,你也可以对比原文来看。在这篇教程中,我们将讨论 DTO 模式,它是什么,怎样以及何时使用它们。在后,希望我们知道如何正确地使用它。文章目录一、DTO是什么?简单了说:假设你数据库中定义了User类,包含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等等;另一个好处是序列化逻辑的封装(将对象结构和数据转换为可以存储和传输的特定格式的机制)。当域模型由许多不同的对象组成并且表示模型需要同时使用其所有数据时,DTO 也会有所帮助,或者它们甚至可以减少客户端和服务器之间的往返。

例如:您有一个User实体,其中包含一些字段:用户名,电子,密码,ID。主要介绍了java实现相同属性名称及相似类型的pojo、dto、vo等互转操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一个逆向操作,如读取数据,也是用类似的方式转换和传递,略。大家可能会有个疑问(在笔者参与的项目中,很多程序员也有相同的疑惑):既然DTO是展示层与服务层之间传递数据的对象,为什么还需要一个VO呢?对!对于绝大部分的应用场景来说,DTO和VO的属性值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他们通常都是POJO,因此没必要多此一举,但不要忘记这是实现层面的思维,对于设计层面来说,概念上还是应该存在VO和DTO,因为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DTO代表服务层需要接收的数据和返回的数据,而VO代表展示层需要显示的数据。

The solution is to create a Data Transfer Object that can hold all the data for the call. It needs to be serializable to go across the connection. Usually an assembler is used on the server side to transfer data between the DTO and any domain ob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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