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铭)5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落实河湖长制、科技创新、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
会议指出,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落实河湖长制是我市抓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工作的具体载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决落实河湖长制,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在推进长江大保护中体现十堰担当、展现十堰作为。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科技创新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科技与企业、项目相结合,最大限度释放科技创新潜能;要积极协调服务十堰国家级高新区创建,认真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稳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扎实推进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我市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问题反馈整改工作,坚决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把所有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同时要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会议要求,要切实承担起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要深刻认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目标任务,依法依规清查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面开展重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讨论稿)》、《十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讨论稿)》和《十堰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锋,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鑫,副市长刘运梅、吴烨、陈诚、王晓、王国恩,市政府秘书长赵国平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