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十堰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时间:2018-04-16 08:19 来源: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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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十堰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4月14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十堰市工作动员汇报会在十堰市召开,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王忠法、副组长周水华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张维国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汇报了十堰市环保工作情况。

王忠法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保决策部署落地、建设生态强省的关键一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亮剑之举,也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

王忠法要求,要坚决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部署。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了解生态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督察结果作为对被督察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王忠法强调,要严格遵守督察纪律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环保督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统筹谋划、靠前指挥,确保领导力量、工作责任、资金投入、宣传舆论“四到位”。相关地方要自觉履行好属地责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省级环保督察工作。

张维国指出,环保督察是发现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的有力手段、促进地方履职尽责的有效抓手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省环保督察组进驻十堰开展督察,是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 “把脉问诊”,对于我们进一步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优化经济结构、产业布局、能源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真正把环保理念记在心上,把环保责任扛在肩上,把环保工作抓在手上,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张维国表示,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配合做好环保督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精心组织、主动配合,全面接受省环保督察组的检查检阅,严肃纪律坚决落实督察工作要求,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全市环保督察顺利开展。要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担当责任不放松,落实落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做到环境保护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咬定目标不动摇,全力抓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边查边改不懈怠,坚决抓好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护短、不遮丑,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补齐短板不松劲,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建章立制不减力,着力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再创新佳绩。

会上,周水华从认真做好配合、坚持边督边改、强化信息公开、提供必要保障等四个方面,就十堰市做好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十堰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了会议,十堰市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十堰市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了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从4月14日开始对十堰市进驻督察,为期20天左右。进驻期间,全程开设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电话及邮政信箱。举报电话为:0719-8619576,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8:00—20:00;投诉信箱为:十堰市浙江路9999号信箱,邮编:44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十堰市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十堰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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