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升小、小升初家长注意,义务教育线上招生报名即将开启,平台怎么操作、学区怎么查,咨询电话多少,本篇一次性梳理清楚。
日前,张湾区教育局接连发布招生平台操作指南、2026 年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2026 年划片招生方案;茅箭区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多项招生实用信息集中出炉。
张湾区2026年中小学招生电话


2026年张湾区划片招生方案
2026年张湾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尊重历史、确保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采用“单校划片与跨区划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划片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相对就近,计划控制,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一类:新生为十堰城区(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下同)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二类:新生为非十堰城区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一、二类招生对象中监护人房产信息经招生平台核验未成功,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因个人原因未办理产权证(房产证)的,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第三类:新生为十堰城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无有效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三代共同居住。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户口本、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四类:新生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务工、无有效房产(十堰城区),但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保。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居住证、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第五类:其他情形。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三、招生办法
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张湾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按照以上五类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优先招录第一、二、三类学生;然后根据片区内学校学位情况,依次招录学校划片范围内第四、五类学生。第四、五类申请学位数量学校无法满足时,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
张湾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2026年秋季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出现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四、招生步骤和时间安排
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网上信息填报,电脑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登录后点击“返回首页”,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手机端开启定位服务后登录“鄂汇办”,首页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填报操作流程详见十堰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首页“使用教程”。
中学七年级新生家长须在8月20日0时—8月22日24时,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须在8月23日0时—8月24日24时登录“十堰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填报信息,逾期不再受理。张湾区义务教育学校9月1日正式开学。
(一)公办学校
1.家长登录“十堰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进行信息填报。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可以到划片学校招生服务处由教师指导家长线上报名。
2.招生平台根据所填报信息,按照招生办法和学校划片范围,自动匹配学生就读学校。
3.学校线上审核家长所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短信;审核未通过,向家长发送未通过原因或现场审核短信。
4.现场审核通过,予以报名;审核未通过,向家长告知原因。
5.新生按学校要求报到入学。
时间安排:
1.线上和线下信息填报时间:中学8月20日—8月22日、小学8月23日—8月24日
2.资料审核时间:中学8月21日—8月23日、小学8月24日—8月25日
3.公布招生录取结果时间: 8月25日
4.线下业务办理,统筹处置招生疑难问题区教育局统筹调剂时间:8月25日—8月29日(地址为张湾区车城路52号)
(二)民办学校
1.家长到学校招生处,提供相关材料,在学校指导下登录“十堰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填报信息;
2.学校现场核实家长所提交材料,按照“公民同招、平台招生”相关要求录取。
3.录取完成,学生按学校要求入学。
时间安排:线上、线下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8月20日—8月25日。
五、其他说明
1.新生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政府规划等原因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可以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划片入学依据;新安置的住房已交付,可以自主选择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划片入学依据,以原居住地为划片依据的时间自交房之日起仅保留两年;原有住房拆迁后货币安置的,以现居住地为划片入学依据。
2.新生户籍迁入及房产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3.已年满6周岁(即在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入学手续;确需延缓入学的,可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2)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4.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列入招生平台黑名单,待招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该生入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生父母(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5.小产权房、自建房需提供由村(社区)、乡镇街道审核签字盖章的《固定居所证明》(附件3);单位集体房需提供由单位和村(社区)、乡镇街道审核签字盖章的《固定居所证明》。

6.招生平台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两个入口,已通过招生平台在公办学校入口填报信息的,无法在民办学校报名录入信息和办理录取;已在民办学校录入信息并录取后,无法再次登录招生平台填报信息。
7.跨区划片学生家长到对应学校所在区按相关政策入学,不得多区同时报名。
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一、平台介绍
十堰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面向十堰市所有区县,用于小学和初中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满足教育部门、学校、学生家长等多方需求,提高招生效率,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二、填报流程
1. 打开湖北政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如未注册请先在鄂汇办APP或政务服务网完成账号注册)。

2. 通过账号+密码或鄂汇办APP扫码方式完成身份认证。

3. 登录后,点击页面顶部“返回首页”。

4. 在首页点击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5. 在个人全生命周期栏中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

6. 点击“在线办理”。

7. 选择十堰市后点击“确定”,即成功进入招生平台。

8. 在招生平台首页中,先仔细阅读并同意填报须知,点击“进入填报”按钮。

9. 在情形引导页,根据填报学生实际入学需求,选择公办幼升小/小升初或民办幼升小/小升初,点击“进入填报”按钮。


10. 在弹窗内选择填报学校所在区域并点击“确定”。

11. 系统进入条件预审,预审通过,确认填报承诺书后方可开始信息填写。

12. 首先,需填验证用于接收入学申请审核和录取信息的手机号,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13. 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

14. 如学生为外省户籍,需补充填写相关信息。

15. 继续填写父母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如父母为外省户籍,同理需补充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16. 如学生或父母名下在填报区域有商品房房产,则自动列出房产所在学区对应的学校;选择学校后,点击“确认”。

17. 系统提示办件已提交成功,报名申请操作完成,等待学校后续审核通知。

18. 如学生或父母名下在填报区域无商品房房产,则需阅读【特别提醒】后点击“已知晓,同意”,并按页面提示选择房产信息,点击“下一步”。

19. 选择申请就读学校,点击“确认”。

20. 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确保材料清晰、内容真实有效,点击“下一步”。

21. 系统提示办件已提交成功,报名申请操作完成。

三、其他信息查询
在首页设有使用教程、政策公告、常见问题、填报记录四个服务功能。

1. 使用教程
介绍平台使用方法及填报流程,在填报前请仔细阅读。

2. 政策公告
教育局及各学校发布的招生政策信息。

3. 常见问题
平台对用户在填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

4. 填报记录
用户成功提交的报名信息,通过该栏目可查看审核状态,修改填报信息。

(十堰融媒综合张湾教育、育在茅箭)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