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提供被执行人夏元炳、夏飞、夏晋、夏继等财产线索有奖。

被执行人:夏元炳,男,1957年9月17日生,汉族,住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街办韩家沟社区居委1幢1层。

被执行人:夏飞,男,1983年3月22日生,汉族,住十堰市茅箭区襄阳路3号里华夏东城6幢6-2201号。

被执行人:夏晋,男,1991年8月12日生,汉族,住十堰市茅箭区襄阳路3号里华夏东城6幢6-2203号。

被执行人:夏继,男,1985年3月29日生,汉族,住十堰市茅箭区襄阳路3号里华夏东城6幢6-2202号。
执行案号:(2025)鄂0302执89号
执行依据:(2024)鄂0302民初361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3019682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3%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监督申请人向举报人给予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8271622127
联系人:张法官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