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近万元给孩子提高记忆力 上了半天的课就后悔 退费还要扣320元“刷机费”?

时间:2026-03-13 10:29 来源:十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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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秦洪涛)为了提升孩子的记忆力和专注力,市民陈女士花费近万元给孩子报了培训班,结果孩子只上了一下午的课就不想去了。更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她要求退款时,对方竟扣除了320元“刷机费”。近日,陈女士给媒体新闻热线8110110打来电话,讲述她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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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孩子记忆力,缴纳近万元学费

陈女士的儿子乐乐(化名)今年9岁,在张湾区某小学读四年级。每次陈女士接送乐乐上下学时,都会接到关于“提升孩子记忆力和专注力”的培训课程宣传单。

考虑到提升记忆力和专注力对孩子的学习有帮助,1月11日上午,她带着乐乐来到位于张湾区东岳路东岳商城的才智忆学(十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智忆学”)参加试听课。

“老师讲得很有激情,孩子也挺感兴趣。”陈女士回忆,试听课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多,培训老师还详细介绍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设置。感觉对孩子确实有帮助,在征得乐乐的同意后,陈女士与机构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并支付了9980元培训费。

万元课程变“平板刷题”,上了半天的课就后悔

当天下午,乐乐便独自前往培训班上课。但晚上回家后,乐乐就表示不想再去。这让陈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明明上午参加试听课时兴趣还很浓厚,为什么到了下午就不想学了呢?无论陈女士怎么问,孩子都不愿多说。第二天,陈女士来到培训班,培训班老师解释称,孩子刚开始接触新课程,不适应是正常的。

1月12日晚,在陈女士的反复沟通下,乐乐才道出实情:所谓上课,就是在平板上不停地刷题,并没有老师线下教学。

“我当时跟老师说得很清楚,不想让孩子上网课,老师也承诺他们的课程是线下的,而且会一对一辅导。”陈女士告诉记者,乐乐有点近视,家里对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管控很严,孩子也比较自觉,一向抗拒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如果早知道是在平板上刷题,我根本不会报名。”

感觉受到了欺骗,13日一大早,陈女士便前往才智忆学要求退费。当时公司负责人出差在外,陈女士通过微信联系上负责人,并告知其诉求。而后,经过多轮沟通及相关部门协调,才智忆学同意一周内退费。

家长质疑:退费还要扣“刷机费”?

1月28日,陈女士收到退款时发现,9980元培训费被扣除了320元。对方解释称,平板已被激活,无法二次销售,320元是“刷机费”。

对此,陈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她告诉记者,报名前工作人员曾承诺赠送孩子一台价值5000元的某品牌平板用于上课,不存在“刷机费”。而且事后她查询发现,赠送的平板是价值仅1000元的其他品牌平板,与宣传严重不符。此外,平板是11日下午孩子单独去上课时,由老师指导孩子激活使用的,自己并不知情,所以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

交涉过程中,陈女士还发现,才智忆学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有销售,根本没有教育培训这一项。“这哪里是办培训班?分明就是打着提升记忆力和专注力的幌子卖平板!”陈女士气愤地说。

商家回应:非质量问题不退费

3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东岳商城2楼,找到了陈女士反映的这家机构。机构大门两侧,醒目地摆放着讲课老师的宣传展板。面对陈女士的质疑,负责人陈先生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事情经过。

据陈先生介绍,陈女士带着孩子乐乐分别于1月10日下午和11日上午,参加了2.5小时观摩课和1.5小时的体验课。在观摩课上,老师对课程设置讲得清清楚楚:50节线下课是一对一陪读、督学和答疑指导,以及每月一次的知名记忆力专家授课,还包含一次三天两夜的武汉研学课程。至于线上部分,主要是通过学习机(即陈女士口中的“平板”)里的课程来提升记忆力和专注力。此外,学习机里还包括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三开设的九大学科的同步学习资料。

“系统会根据孩子的情况推送记忆方法和学习报告给家长,以供参考。”陈先生特别强调,“孩子当天下午在学习机上操作的是提升记忆力的记忆编码练习,并非刷题。”

针对陈女士提出的“学习机被悄悄激活”的说法,陈先生也给出了解释。“这台机器必须输入家长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才能激活,同时还要录入孩子的信息,家长不在身边根本不可能操作。”陈先生说,11日下午,陈女士和孩子试听了我们的课程后,当场表示效果很好,也在征得孩子父亲同意后签订了协议,随后缴纳了9980元费用,当时就激活了一台全新未拆封的学习机。

至于扣除的320元“刷机费”,陈先生表示很无奈:“学习机一旦被激活,绑定家长和孩子的相关信息后,确实无法再进行二次销售。”他强调,观摩课上已明明白白地将情况告知了家长,且协议签订前,也明确告知,家长自愿签字缴费,就代表了认可。

“此外,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非质量问题,不予退还’,现在消费者并非因质量问题反悔,按理说是不能退费的。但为了让顾客满意和维护品牌信誉,我们最终还是同意退款。”陈先生最后向记者出示了陈女士1月27日签署的《投诉撤案书》,上面写明“双方已达成和解,本人自愿申请撤回投诉”。而1月28日的收条也清晰地记录着:“收到9660元,双方协商好无异议。”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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