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堰市竹溪县司法局在竹溪政府网发布《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公告》。
(点击图片看原文)
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受理内容和事项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整治重点
(一)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1. 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等问题。
2.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等行为。
3. 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小过重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二)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1. 重点整治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等问题,特别是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未经批准实施检查等行为。
2. 严肃查处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的行为。
3. 严格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确保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三)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
1. 重点整治将罚没收入与部门经费、考核指标挂钩,违规开展逐利性执法的行为。
2. 严肃查处对不同企业区别对待,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3.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
三、受理方式
监督举报机构:竹溪县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专班(设在县司法局)
监督举报电话:0719-2723221
举报电子邮箱:1317158606@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竹溪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401室(竹溪县城关镇长安大道7号)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遵循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
(二)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问题整治线索。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