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宋建彬 李宇航)为进一步规范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保障公共安全和低空空域秩序,2月9日,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民用无人机低空安全法规宣传座谈会。
会上,来自市林业局、市交通物流局、武当山机场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市22家无人机生产、销售、维修、培训、应用企业及社会组织负责人,共同学习了民用无人机低空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安部门结合近期查处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剖析,介绍民用空域划分、飞行计划申报、航线审批的具体流程与要求。
十堰武当山机场集团低飞公司总经理周驰骋介绍,首先,操作无人机的飞手必须具备与无人机本身类型相符合的飞手执照,无人机本身应该在民航局进行实名登记,同时购买相应的保险,运营无人机的主体需有由民航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金涛表示,将持续加大法规宣传覆盖面和技术防控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同时,将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优化飞行服务保障流程,努力在安全与发展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助力我市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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