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提供常荣华、彭萍、贺兴贵、沈鑫这4人财产线索有奖↓↓↓

被执行人:常荣华,男,1964年8月13日生,汉族,住茅箭区双鸥小区19-1-401号。
执行案号:(2024)鄂0302执2674号
执行依据:(2024)鄂0302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515088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监督申请人向举报人给予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茅箭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9-8472862
联系人:宋法官

被执行人:彭萍,女,1964年12月23日生,汉族,住茅箭区二堰街办朝阳南路2号18幢1-7-2。
执行案号:(2025)鄂0302执1840号
执行依据:(2023)鄂03民终294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3924000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监督申请人向举报人给予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茅箭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9-8472684
联系人:王法官

被执行人:贺兴贵,男,1966年3月15日生,汉族,住郧阳区柳陂镇贺家沟村二组3号。
执行案号:(2025)鄂0302执1985号
执行依据:(2025)鄂0302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203110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3%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监督申请人向举报人给予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茅箭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8062181672
联系人:何法官

被执行人:沈鑫,男,1973年12月15日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345号首层六榕街公共集体户。
执行案号:(2025)鄂0302执3024号
执行依据:(2025)鄂03民终134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10134012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监督申请人向举报人给予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茅箭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9-8472878
联系人:闭法官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