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联评 十堰发布最新公告

时间:2025-11-17 18:11 来源:十堰人社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11月17日,十堰市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联评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全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联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十堰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考联评职业及级别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3、2级);

(二)营养师(4、3级);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3级);

(四)物业管理师(4、3级);

(五)职业指导师(4、3、2级)。

二、报名及联考联评时间

联考联评时间为12月13日(周六),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5日(周五)。

三、评价方式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督导”原则,联考联评采用理论和技能机考方式开展评价,各社评机构不得擅自组织认定。

四、评价机构

市内有意向参加2025年下半年联考联评的考生,可根据评价工种自主选择社评机构(见附件)。如因社评机构评价条件有限,达不到联考联评的评价要求,由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调考点进行集中评价。

五、报名方式

考生统一使用“湖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线报名系统”(https://59.175.218.201:10020/loginKsBm?redirect=/index)报名。社评机构按照要求受理报名,指导考生填写申报材料并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

社评机构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9号)标准,收取考生相关考试费用。

六、监督电话

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719-8652631、8680292

附件:

2025年下半年联考联评职业十堰市备案社评机构信息表.xlsx

编辑:万林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