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田晶晶 王逸雯)为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与普惠性,8月1日起,十堰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九项重要调整。近期,记者走访了市公积金中心。
8月4日,购买二手房后刚刚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马先生,来到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办事处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他在提供资料后,不一会就办结完成,一次性提取了账户余额20万。
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九项重要调整,马先生这次提取公积金时所涉及到的取消办理时间限制就是其中一项。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执法科科员陈芳介绍:
新政策取消了办理申请时间限制。购买二手房的市民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当天就能提取公积金,不用再等6个月;
新政策取消了贷款未结清缴存人及配偶的提取限制。以前市民贷款没还清,公积金就没法提其他用途,现在只要按时偿还贷款,符合条件的其他提取业务都能办理,大大提高了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
新政策优化了提取业务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家庭申请购房或还贷提取时,已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对于有换房需求的家庭来说,有效降低了置换门槛。
新政策放宽了“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商贷想转公积金贷款,以前需要购房满一年,现在只要拿到不动产权证就能申请,早转早省利息。
新政策新增了贷款展期业务。延长还款期限,缓解还款压力。
新政策放宽了贷款年龄。到期日可以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新政策推出了大学生群体支持政策。在校大中专学生,凭身份证就能开公积金账户,不管是在校期间还是毕业后留堰买房,都能“即缴即贷”。
新政策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申请。申请贷款时不再需要提供阶段性担保,让灵活就业群体也能更便捷地享受公积金贷款服务。
新政策调整了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的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达到84万),为异地缴存职工在十堰购房提供更大的支持。
十堰住房公积金九项政策调整,通过放宽提取限制、优化套数认定等举措,全面提升了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与普惠性。精准覆盖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群体,有效减轻职工购房与还贷压力,同时吸引大学生留堰安居、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安居,并增强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能力。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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