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堰警快骑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警用摩托车装配了8套车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后续视情增加数量。堰警快骑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7月10日正式启用。启用后将对城区道路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离、取证。一是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二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秩序。
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