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新语丨以法治之力守护绿色“活化石”

时间:2024-08-21 10:33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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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

古树名木是有记忆的地标,是可触摸的历史,是我们骨子里的乡愁情思。

8月13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竹溪县人民法院会同十堰市林业局、竹溪县林业局共同为竹溪县新洲镇楠木寨古树群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提出了禁止对楠木林内楠木实施砍伐、刻划、涂污、剥削、掘根等六项禁止事项。据悉,这是十堰市首例由市县两级法院专门针对珍稀濒危古树群发布的司法保护令。

十堰市有丰茂的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资源,全市现存古树7429株,其中树龄在300年以上的超过三分之一,代表性的有珙桐、红豆杉、银杏、楠木、秦岭冷杉等。新洲的古楠木群是我国目前现存最大的野生楠木群落,占地面积8亩,分布楠木152棵,最大楠木树龄超650年,是十堰古树名木不可多得的一笔财富。

古树名木是重要的人文与自然文化遗产,也是文化传承、生态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珍贵的“绿色文物”和“活的化石”,承载着古往今来人们的乡愁情思。山西洪洞的大槐树、陕西黄帝陵的轩辕柏、安徽黄山的迎客松……这些古树更是穿越时空,成为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

司法保护为古树名木穿上了“铠甲”,以法治之力守护绿色“活化石”,是十堰人民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有力佐证。

保护古树名木仍任重道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只有宣传好,才能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古树名木的合力;二是专人负责,“一树一策”,落实管护责任制,做到专人管理,才能责有可查;三是要健全司法保护,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形成依法保护的长效机制;四是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让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让绿色“活化石”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相关链接:

十堰市发布首例古树群司法保护令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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