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检察院:司法救助为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时间:2024-06-07 20:22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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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郑刚 周青青6月5日,房县检察院向两名司法救助申请对象周某、熊某现场送达司法救助金共计9000元,这也是该院首次就涉侵财类刑事案件进行司法救助。

经查,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王某谎称自己承包某工程建设项目,以收取合同居间费、跑手续、找关系等理由,诈骗被害人周某、熊某钱款近40万元。直至案发,王某仍未向周某、熊某退赔投资款项。2022年9月29日,房县法院以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4年4月,房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日常筛查中发现该案件线索,随即启动救助审查程序。经走访调查,了解到周某、熊某两人日常以承接工程项目为生,由于前期投资等经营需要,二人在外均有高额借款,被骗后至今还在偿还外债,且有小孩、老人需抚养赡养,生活压力较大。

核实周某、熊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房县检察院主动登门联系,协助其办理司法救助申请。为保障周某、熊某目前的工程项目经营顺畅,该院加快救助资金审批发放进度,在司法救助金审批、发放环节实现无缝衔接、快办快结。同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注重心理疏导,积极引导周某、熊某重拾生活信心,激发司法救助对象和家属的主动性,早日脱离生活困境。

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房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积极延伸检察职能,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案件范围,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提高司法救助办案质效,坚持对困难群体应救尽救,筑牢民生权益保护的坚强防线。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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