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十堰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时间:2024-03-22 16:36 来源:十堰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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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新时代应急管理队伍和个人的优良作风和战斗精神,激励从事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队伍和个人挺膺担当、奋发作为,推动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引领新时代应急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更大力量。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十堰最美应急人”选树宣传展示活动。

一、推选范围和指标

(一)推选范围

1.应急管理岗位。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各县市区乡镇(街办)应急办和消防救援所,市、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三委三部”)成员单位直接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一线应急工作的个人或集体。在所在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且工作职责范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安全生产岗位。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或车间、班组(科室)、工段,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中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少于5年,近5年所在单位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防灾减灾岗位。通过重大技术创新提升防灾减灾服务能力,在自然灾害预警及风险防范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积极推动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防灾减灾知识科普推广的干部职工、社会群众或集体。

4.应急救援岗位。在事故救援、自然灾害抢险等突发事件处置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急志愿者个人或集体,成绩突出,事迹感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5.其他相关岗位。社会各界从事、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个人或集体,作出突出贡献的。如组织应急管理宣传报道反响强烈,宣传效果突出;推动安全宣传“五进”科普,社会影响广泛,公众知晓度高;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一线人员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修订完善,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等。

“十堰最美应急人”原则上以个人为主,也可以是小的工作团队(包括科(股)室、车间、班组、工段等),在选拔推荐时尽量向基层监管、执法、救援、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革新等一线人员或团体倾斜。

(二)推选指标

1.全市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系统(包括各县市区乡镇(街办)应急办和消防救援所)每个县市区可推荐1—3名/个(个人/集体)。

2.市“三委三部”各成员单位每个系统(含各县市区“三委三部”成员单位)可推荐1—2名/个(个人/集体)。

3.各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可推荐1—2名/个(个人/集体)。

二、推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作为、无私奉献。

(二)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热爱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较为全面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各项业务工作程序。履职能力强,坚持原则,规范执法,及时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在抢险救援中,具备科学高效、专业精准的过硬本领,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

(三)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专项整治、宣传文化建设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在发现和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有效处置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勇于担当,开拓创新。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问题敢于坚决斗争,面对险情敢于挺身而出,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应急管理领域创造性地推进工作,成果被广泛推广。

三、选树程序

本次活动坚持民主推荐与专家评选相结合,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自2024年3月开始,至2024年6月底结束。分为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3月下旬)。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启动“十堰最美应急人”选树宣传展示活动。各县市区应急系统、“三委三部”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人选。

(二)推选上报(4月中旬)。上报严格依据推选标准和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选审核,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及征求意见表(附件3)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同步报市应急管理局指定邮箱。

(三)材料初审(4月下旬)。十堰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及相关专家进行初审,从推荐对象评选出20名“十堰最美应急人”候选人在媒体公示。

(四)事迹发布(5月上旬)。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题,对20名候选人(集体)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和发布。

(五)人选确定(5月中下旬)。组织评审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复审,提交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审议并征求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意见,最终确定10名“十堰最美应急人”,10名提名人物,组织新闻媒体深度采访,推介宣传先进事迹。

(六)发布活动(6月)。组织市、县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十堰最美应急人”先进事迹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和海报、宣传栏、公共交通宣传屏等宣传载体,展示“最美应急人”先进事迹,适时举办发布仪式。对于符合条件的2024年首届“十堰最美应急人”个人或集体优先纳入“十堰五一劳动奖章”或“十堰工人先锋号”评选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首届“十堰最美应急人”宣传展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人事科,负责宣传展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展示活动,参照市级做法,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任务,认真做好评选各阶段工作同步开展选树学习宣传活动,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条件,确保质量过硬。各地要统筹考虑应急工作的综合性特点,兼顾参与应急工作的各行业、各岗位,精心策划组织、严把质量标准。注重向基层一线岗位倾斜,突出坚守基层岗位、默默无闻奉献,突出先进典型,突出示范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人选的政治素质。注重听取多方面意见,严格核查个人有关事项,确保人选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反映候选人的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

(三)广泛宣传引导,深入推荐选树。各地、各单位要依托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积极搜集近年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象和素材,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比选推荐,真正把工作业绩突出、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推选出来。

(四)组织典型材料,按时规范报送。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认真收集整理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注重从不同侧面、不同特点深入挖掘典型的动人故事和感人细节,严格落实资料报送的内容和时限要求。严格按要求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及征求意见表,并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人事科,逾期视为放弃参加评选。推选工作可与同期开展的各类先进人物推选工作统筹开展,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

各地各系统(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推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将“十堰最美应急人”联络员表(附件5)于3月30日前报十堰市应急管理局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俊峰、周雪

电话:8650979

邮箱:syyjglzwxx@163.com

附件链接:

附件1报送材料要求.docx

附件2推荐表.docx

附件3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4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5联络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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