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
生命因爱而美丽,生活因爱而幸福。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十堰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以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四个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服务供给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为重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开展示范试点。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更好地释放生育潜能,需要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十堰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是为了有效破解“托育难”问题。一方面,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婴幼儿家庭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指导;全面落实产休假政策和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用地、政策性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完善服务供给体系,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更多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再就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和监督,科学规划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布局,确保居住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
“小托育”事关“大民生”。托育服务不仅关系着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国家民族的未来。只有把这件事解决好,才能对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和减轻“养”的负担产生积极作用,更有助于打造宜居宜业的幸福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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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