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覆灭记:房县警方抓获4名盗墓嫌疑人

时间:2023-11-27 10:24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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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何八一平日里最喜欢看盗墓题材的影视剧,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当一次“摸金校尉”。

机会终于来了。在一处在建工地干活时,他听说工友挖出了一个古老的铜罐子,便联合工友继续开挖,4人共盗走1件二级文物、7件三级文物、25件一般文物。

日前,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盗掘古墓葬罪案。房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庭审。

挖到“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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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盗掘的部分文物。

2022年1月15日,离除夕只有15天,房县一工业园建设现场依旧机器轰鸣,工人们正忙着进行取土作业。

50多岁的马行是该工地的一名挖掘机司机,在工地上干了两个月也没回过家。想着再干一两天就要回老家,还能见到从外地回来的女儿女婿,他顿时觉得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

“咣当!”挖斗里滑出一个类似罐子的东西,马行吓了一跳。他跳下挖掘机用脚踢了踢,发现是一个古老的铜罐子,便小心翼翼拿起来擦拭表面的泥土。马行仔细一瞧,发现罐子两边还有精美的装饰链条,罐体上刻有神秘图案。

“可能是个宝贝,说不定值不少钱。”马行心想,这个罐子在市场上估计能卖个好价钱,便将其收起来放在了驾驶舱。

马行当时没有将挖到铜罐子的事告诉任何人,但中午在食堂吃饭时,他还是忍不住告诉了工友丁友司。

“刚才我挖了一个罐子,看样子像文物,或许值点钱。”马行把上午挖到宝贝的经过告诉了丁友司。

“这么巧,我刚才也挖出一块有字的大石板,好像是墓碑……”同样是挖掘机司机的丁友司把他挖到墓碑的事也告诉了马行。

掩人耳目

“哪有墓碑?早就听说这附近有墓,原来是真的!”马行和丁友司的对话刚好被路过的何八一听见。听说有人挖到了“宝贝”,他随即来了兴趣。

何八一是这处工地的小包工头兼安全员,平日里最喜欢看盗墓题材的影视剧,还收集了不少类似于《盗墓笔记》的小说和影视作品。他非常崇拜文学作品里的那些“摸金校尉”,更渴望能当一回真正的“摸金校尉”。

了解到马行和丁友司发现罐子和墓碑的详细经过后,何八一当即嘱咐两人不要声张,“不能挖坏了,它们可能是文物……”

何八一交待完后,又找到了工友张明福。张明福对文物也有一些研究,而且平时喜欢看一些盗墓题材类的小说,与何八一一拍即合。

下午,在何八一和张明福的监督下,马行和丁友司继续挖掘取土。他们陆续挖出铜器、陶器以及各种铜质碎片,引来周边群众围观。

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何八一找来编织袋,将挖掘出来的“宝贝”收起来,借口上交文物保护部门,将这些“宝贝”带走后放进了办公室。

据为己有

夜深人静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何八一和张明福拿着手机对铜罐进行“看图识物”操作。

“这个铜罐学名‘提梁壶’,是汉代装酒的青铜器,很值钱。”张明福根据他的“研究”,又结合网上的图片进行比对后,推测其中一个铜罐的价值。

“我估计这个墓的主人是位达官贵人。地下应该还有宝贝,一定要让他们小心点挖,挖成碎片就不值钱了。”看着精美的青铜器,何八一和张明福起了贪念。两人经过协商,将挖出来的几件“宝贝”瓜分掉,再趁着夜色偷偷带回家藏了起来。

第二天,在何八一和张明福的监督下,马行和丁友司又零零星星挖出若干件完整铜器。何八一再次借口上交到文物保护部门,将它们全部带走。

等何八一和张明福走后,马行和丁友司在取土作业结束前又挖掘出几件铜器,趁四下无人,两人决定将铜器瓜分后带回家藏匿。

做贼心虚

1月29日,马行和丁友司带着挖来的“宝贝”顺利返回郧阳区老家。担心被人发现,丁友司将“宝贝”埋入自家后院,盘算着年后将它们卖掉。

但自从“宝贝”埋到自家后院后,丁友司感觉做什么事都不顺利:三天两头和妻子吵架;孩子总是莫名感冒发烧;一到晚上,后院就会传来“沙沙”的声音。

原本就有些迷信的丁友司听同村老人说,从地下挖出来的来路不明的东西放在家里不吉利。一边是封建迷信思想作祟,一边是让人提心吊胆的“宝贝”,丁友司越发感到心虚。

接下来的大半年里,在外务工的丁友司时时牵挂着埋在后院的几件“宝贝”。由于整日恍恍惚惚,他经常被老板责骂,还有几次因操作不慎,差点酿成事故。

10月8日,丁友司放假回家时将“宝贝”从后院挖了出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来到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并上缴了私藏的5件文物。

罪有应得

看着丁友司带来的“宝贝”,民警请来文物专家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这些的确是文物。刑侦大队立即开始立案调查,先后从马行家中查获文物13件,从何八一处收缴文物14件,从张明福家中查获文物1件。

事后,经湖北省博物馆专家鉴定,涉案古墓葬属于战国至汉代不可移动文物古墓葬范畴,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涉案物品均系汉代青铜器、陶器、钱币,其中1件二级文物、7件三级文物、25件一般文物。一起盗掘古墓案件就此告破。

由于案发地位于湖北西部某古文化遗址墓群保护带范围内,该墓葬群及其出土文物集中反映了战国至汉代时期的社会生产、生活状况,是研究秦楚文化的重要资料。今年11月16日,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盗掘古墓葬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八一等4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妨害国家对文物的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4名被告人均对指控的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办案民警说

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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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4名嫌疑人在汉代古墓群周围施工时,挖掘出文物后未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及时上报,而是选择继续挖掘,并将所挖掘出的文物占为己有,严重妨害国家对文物的管理秩序。他们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很快落入法网。在此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管理行政部门,切勿瞒报私藏,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十堰晚报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宋建彬 通讯员 李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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