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公告

时间:2023-06-17 17:48 来源:郧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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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6月7日至6月11日,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组织考核,现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3年6月26日

三、体检项目标准及费用

体检地点为郧西县委人才办指定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交体检医院。

四、体检要求

1. 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中性笔、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300元现金(因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提前集中保管,请考生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不含复检费用)。

2. 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郧西县委人才办(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69号,原粮食局院内)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行体检,不得擅自行动。

3. 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

4. 怀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式检查,女生不得着裙装,所有考生衣服均不得有金属饰品,不得佩戴金属首饰。

5.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参加体检,不得请假、迟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 体检期间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蓝牙耳机等),如有携带者体检前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体检集合时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接触、查阅体检表体检结果,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擅自打听体检结果,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作弊处理。

7. 考生应主动配合体检医师完成所有项目,切勿漏检。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8. 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体检考生须配合检查,无故不予配合的视为主动放弃。

9. 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且须在体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检;对于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经考生提交申请,考录单位及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另行安排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按考录单位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检,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10. 考生不得擅自向体检医疗机构打听或领取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由考录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不要马上离开十堰。

五、考察要求

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考察、体检入围人员,请于6月26日下午17:30前将本人的《考察聘用自传表》、《政审考察表》(一式两份)、密封完好的个人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载的银行个人信用报告(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打印:https://ipcrs.pbccrc.org.cn/,银行网点也可出具)、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人民法院也可出具)等材料原件交到郧西县委人才办(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69号,原粮食局3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需调档函可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开具。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规定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719-6231216

中共郧西县委组织部

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 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640 (1)

2. 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聘用自传表

640 (2)

3. 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政审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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