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金勤 通讯员 贺俊鹏)今年2月14日截至3月31日,全市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通过市县联动、大队集中等方式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查获113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案例1:
3月23上午10:42,市道路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武当山机场巡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鄂CD81866白色小轿车停靠在航站楼路边,1男1女两名乘客装完行李后准备上车。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台上的手机屏幕显示有网约平台页面,正准备进一步查看时,驾驶员陈某将手机拿走并锁屏藏匿。
执法人员向陈某出示网络预约出租监管平台上调取的鄂CD81866车辆网约订单,陈某见状才据实交代,当天上午10点通过滴滴出行接到网约车订单,行程是从武当山机场到武当山景区。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暂扣车辆。
案例2:
3月14日9:10,市道路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十堰火车站北广场文昌路路段巡查时,发现一台车号为鄂C60F68的黑色东风牌轿车正在下客。
经查,当日早晨7时,陈某驾驶该私家车从郧西县涧池乡某村搭载两名亲戚到十堰城区,后经他人介绍,又搭载两名乘客到十堰火车站并收费80元。由于该车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3:
3月8日7:33,市道路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高铁十堰东站巡查时发现,鄂C1299E大通牌小轿车停靠在进站口路边,车上载有4名乘客。
经查,车主付某某当日驾驶该车,通过微信群和电话联系等方式招揽到四名从郧西前往十堰城区的乘客,付某某与其中三名乘客商议好送达后每人收取60元车费,另一名乘客不收费。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暂扣该车。
案例4 :
3月27日上午,市道路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在京东路市民服务中心路段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CD29855的白色小轿车正在下客。
执法人员上前询问得知,乘客在白浪通过滴滴出行约到该车,送至京东路目的地后通过滴滴出行支付车费39.07元。该车曾于今年1月5日因非法营运被执法人员查获,但驾驶员仍抱有侥幸心理继续从事非法营运。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车辆。
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持之以恒严厉打击“黑车”经营,并定期公开曝光。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拒乘“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