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贺兴 郧阳融媒记者 张起)为了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3月21日,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组织部分被不起诉人到杨溪铺镇,以补植复绿的方式,弥补生态损失。
挖窝、栽树、覆土、浇水。21日上午,在郧阳区杨溪铺镇检察公益讼诉生态修复实践基地,20多名被不起诉人在检察干警和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共栽种了300余株橄榄树。
据了解,因涉嫌非法狩猎、非法盗采、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这20多名嫌疑人到案后认罪认罚态度较好,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郧阳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部门的意见建议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决定对这些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为了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承办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通过补植复绿的方式修复生态损失,表达自己认罪悔罪的决心。
郧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郝天锋表示,该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构建专业化监督+替代化修复+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让被不起诉人成为生态修复者,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