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
面对平台、网络经济的快速崛起和创新,良法善治也应跑出加速度。
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2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全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网络交易经营者提出行政指导意见。要求网络交易依法依规促销、禁止虚假促销、禁止不正当竞争、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这一举措对平台、网络经济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已超10亿,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购物、出行、订餐、社交、娱乐等,网络交易已成为网民消费的大潮。
说实在的,网络交易不像实体店交易,可以先看货再交易,不认同可以不买卖。但网络交易缺少这样的环节,商家仅凭图片或视频给顾客留下印象,大多靠的是信誉。近年来,虚假促销、平台自动续费、销售不合格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与传统的交易相比,确实给市场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监管难题。特别是随着“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的蓬勃发展,行业乱象也应运而生。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监管,维护公众利益和市场秩序,除了国家的政策措施以外,让地方的“指导意见”合法成规,更具约束力,更能有效地监管交易行为,不断提升守护网络消费安全的治理效能,我们还有一段路要走。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