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已有万余名志愿者申请器官遗体捐献

时间:2022-10-20 10:38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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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堰一名年轻民警得偿所愿,顺利通过遗体捐献志愿申请。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目前,我市已有10975人进行器官和遗体捐献志愿登记,其中实现遗体捐献40余例。

“过世后也要为社会做点贡献”

27岁民警完成遗体捐献志愿登记

年仅27岁的基层派出所民警李浩楠,做了一个决定:过世后将遗体捐献。前不久,在完成各项流程后,他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10月18日,记者见到李浩楠时,他正开着警车,对一起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他皮肤黝黑,个子不高,看上去非常精干。

“没什么,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提起无偿捐献遗体的决定,李浩楠十分平静。

李浩楠曾在中国武警部队服役两年,退役之后选择了公安工作,目前是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柏林派出所的一名治安民警。

从警两年来,他先后参与多起大案、要案、疑案的处理,侦办的案件多次获得领导高度好评。

一次,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浩楠在电视上看到了人体器官捐献的新闻,他深受触动。“我想为社会作出一点贡献,我也应该捐献遗体。”李浩楠当即就产生了这一想法。

随后,李浩楠开始留意、打听捐献遗体的流程,打算将想法付诸行动。

今年6月3日,他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填写、提交了遗体捐献志愿书和登记表。

前不久,李浩楠收到一封特殊信件。这是一封来自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中国红十字总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感谢信。

感谢信里还有一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看到这张特殊的卡片,李浩楠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的申请通过了!

得知李浩楠决定捐献遗体的消息,同事们有些惊讶。李浩楠表示,他早就有这个想法了,之前因为一些原因耽误了申请,现在算是得偿所愿。

“我的想法很简单,活着的时候为人民服务、去世后也要为社会做点贡献。”李浩楠坚定地说。

李浩楠的这一决定,也得到了家人的支持。“你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吗?”“是的!”“你有没有和家人共同讨论过?”“家人都同意了我的决定!”“现在申请是不是已经生效了?”“是的……”面对同事们的询问,李浩楠逐一回答道。他说:“捐献器官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让他人重获新生,意味着生命得到了延续,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有价值、有意义的一件事。”李浩楠坚定的眼神,获得同事们由衷的赞赏与敬佩。

十堰已有万余人申请器官和遗体捐献

累计有40余人成功捐献遗体180余人捐献器官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0975人志愿登记器官和遗体捐献。其中,实现遗体捐献40余例。

2020年7月30日,75岁的李福元在医院病逝,按照其生前遗嘱,他的遗体被捐献给湖北医药学院,其中骨架被制作成医学标本,陈列在学校生命科学馆内,供教学使用。次年2月14日,李福元的妻子张晓萍去世。按照她的遗愿,她的遗体无偿捐给湖北医药学院,将全身制成标本,用于学院医学研究。在生命的尽头,夫妻俩选择了让生命以另一种方式绽放。

2021年5月23日,29岁的郧阳区叶大乡小伙王银实现了生前夙愿:他的遗体无偿捐献给湖北医药学院供医学教学使用……

另外,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自2013年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我市累计有180余人捐献器官,使500余名患者重获新生。

今年2月3日,我市一位40多岁的男子突发脑溢血不幸身亡。家属决定以另外一种方式——捐献器官来延续他的生命。当日,逝者成功完成一肝两肾的器官捐献,为3名重症患者送去新生的希望。

今年10月2日,16岁少年小亮(化名)遭遇车祸脑死亡,父母含泪捐献他的器官。在我市完成心脏、肝脏、肾脏和角膜的器官获取手术后,小亮用这份“生命的礼物”让3名重症患者重获新生、两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

2022年5月7日,十堰市红十字巨鲸落·万物生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成立仪式在湖北医药学院基础医学院举行,这是十堰市首个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该志愿服务队成员为湖北医药学院教师和学生,职责是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缅怀纪念等志愿服务工作,为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提供咨询,呼吁更多人关注、支持和参与人体器官(遗体)捐献事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链接

器官和遗体捐赠志愿登记渠道

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进行登记;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登记;赴当地红十字会进行登记,十堰市红十字会咨询电话:8682758;到湖北医药学院遗体接收站进行登记。(以上渠道任选其一)

器官和遗体捐献流程

报名登记;了解登记须知;填报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属信息、住址、是否取得家属同意、拟捐献种类;完成登记。

人体哪些部分可以捐献?

当生命离去时,经评估功能良好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器官可以捐献。此外,眼角膜、皮肤、骨骼、血管、神经等组织可以捐献,遗体也可以捐献。

器官捐献年限

一般不超过65岁,遗体、角膜、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

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途径进行志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什么情况下可以捐献器官?

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器官;有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秦楚网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刘英 李明国 通讯员 陈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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